各進料加工企業:
為支持我市外貿穩定增長,切實促進貿易便利化,深圳外匯局本著寓管理于服務、支持實體經濟發展的原則,進一步優化進料加工貿易外匯業務管理與服務?,F就有關事項說明如下:
一、深圳企業進料加工貿易項下可以采用境外“以收抵支”方式結算貿易資金。即進口料件時無需對外支付購料款,待成品出口后只需收回出口成品與進口料件之間的價差款。采用境外“以收抵支”方式結算可以減少企業資金占用,提高資金周轉效率,更好地規避匯率波動風險。
二、自愿采用境外“以收抵支”方式結算貿易資金的進料加工企業,自2014年7月15日起向深圳外匯局報備。對于已報備的進料加工企業,可按年度報告其抵扣規模等業務開展情況,無需逐筆進行進口少付匯和出口少收匯差額業務報告,以簡化報告業務流程,緩解逐筆操作壓力。
三、進料加工企業進行境外“以收抵支”業務報備時,向深圳外匯局提交《進料加工企業境外“以收抵支”業務申請表》和海關簽發的紙質(電子)加工貿易手冊或EDI聯網監管電子賬冊的復印件或打印件(需加蓋企業公章)?!哆M料加工企業境外“以收抵支”業務申請表》可登錄深圳外匯局網站(網址:http://wgj.sz.gov.cn)下載。
辦理地址:深南東路5006號人民銀行大廈11樓 咨詢電話:25859736
進料加工以收抵支業務的報告問題:(1)以收抵支部分無需進行差額報告(因為總量差額、總量差額率指標不受影響,資金貨物比異常)(2)如果進料和出口跨越時間很長,對企業的資金流和貨物流的匹配產生較大影響,企業是否應該主動報告:一般情況下,如果進料加工抵扣行為在12個月之內完成的,無須進行報告。如果抵扣行為的時間跨度超過一年且抵扣金額較大(超過1萬美元的),建議企業主動報告。(3)對于貿易信貸等其他影響貨物流與資金流匹配的業務,仍需按規定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