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項目的管理人員、技術人員和其他工作人員在異地工作期間的工資、薪金,實行全員全額扣繳明細申報,向工程作業所在地稅務機關申報繳納。
全員扣繳個人所得稅賬務處理:
借:應付職工薪酬
貸:應交稅費——應交個人所得稅
借:應交稅費——應交個人所得稅
貨:銀行存款
工程作業人員工資工資、薪金所得,全員全額扣繳明細申報或核定征收個人所得稅,二者選其一。按工程價款的一定比例計算扣繳個人所得稅,稅款在納稅人之間如何分攤由企業決定,在支付個人收入時扣繳;如未扣繳,則認定為企業為個人代付稅款,應按個人所得稅的有關規定計算繳納企業代付的稅款。
地稅務機關不得對異地工程作業人員已納稅工資、薪金所得重復征稅。
核定征收個人所得稅或開票代征的預繳個人所得稅,從工資中扣繳,會計分錄。
借:應付職工薪酬
貸:應交稅費——應交個人所得稅
借:應交稅費——應交個人所得稅
貨:銀行存款
核定征收個人所得稅或開票代征的預繳個人所得稅,企業代付稅款,會計分錄:
借:營業外支出
貸:應交稅費——應交個人所得稅
借:應交稅費——應交個人所得稅
貸:銀行存款
附件1: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建筑安裝業跨省異地工程作業人員個人所得稅征收管理問題的公告
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5年第52號
為規范和加強建筑安裝業跨省(自治區、直轄市和計劃單列市,下同)異地工程作業人員個人所得稅征收管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等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現就有關問題公告如下:
一、總承包企業、分承包企業派駐跨省異地工程項目的管理人員、技術人員和其他工作人員在異地工作期間的工資、薪金所得個人所得稅,由總承包企業、分承包企業依法代扣代繳并向工程作業所在地稅務機關申報繳納。
總承包企業和分承包企業通過勞務派遣公司聘用勞務人員跨省異地工作期間的工資、薪金所得個人所得稅,由勞務派遣公司依法代扣代繳并向工程作業所在地稅務機關申報繳納。
二、跨省異地施工單位應就其所支付的工程作業人員工資、薪金所得,向工程作業所在地稅務機關辦理全員全額扣繳明細申報。凡實行全員全額扣繳明細申報的,工程作業所在地稅務機關不得核定征收個人所得稅。
三、總承包企業、分承包企業和勞務派遣公司機構所在地稅務機關需要掌握異地工程作業人員工資、薪金所得個人所得稅繳納情況的,工程作業所在地稅務機關應及時提供??偝邪髽I、分承包企業和勞務派遣公司機構所在地稅務機關不得對異地工程作業人員已納稅工資、薪金所得重復征稅。兩地稅務機關應加強溝通協調,切實維護納稅人權益。
四、建筑安裝業省內異地施工作業人員個人所得稅征收管理參照本公告執行。
五、本公告自2015年9月1日起施行?!秶叶悇湛偩株P于印發<建筑安裝業個人所得稅征收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國稅發〔1996〕127號)第十一條規定同時廢止。
特此公告。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建筑安裝企業扣繳個人所得稅有關問題的批復國稅函〔2001〕505號
浙江省地方稅務局:
你局《關于建筑安裝企業扣繳個人所得稅有關問題的請示》(浙地稅發〔2001〕20號)收悉,經研究,現批復如下:
一、到外地從事建筑安裝工程作業的建筑安裝企業,已在異地扣繳個人所得稅(不管采取何種方法計算)的,機構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不得再對在異地從事建筑安裝業務而取得收入的人員實行查帳或其他方式征收個人所得稅。但對不直接在異地從事建筑安裝業務而取得收入的企業管理、工程技術等人員,機構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應據實征收其個人所得稅。
二、建筑安裝企業在本地和外地都有工程作業,兩地的主管稅務機關可根據企業和工程作業的實際情況,各自確定征收方式并按規定征收個人所得稅。
三、按工程價款的一定比例計算扣繳個人所得稅,稅款在納稅人之間如何分攤由企業決定,在支付個人收入時扣繳;如未扣繳,則認定為企業為個人代付稅款,應按個人所得稅的有關規定計算繳納企業代付的稅款。